在湖北省宜昌市下辖的宜都市,近期启动了对174家公共机构的能源托管, 这是湖北省甚至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整县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一提到整县二字,你肯定会首先想到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年6月份,国家能源局一纸政策开启了分布式光伏的整县推进,而时至今日,整县光伏推进却从一哄而上到逐渐归于平静。
这其中面临的困难有很多,比如,地方政府希望拿资源换投资、央企拿到项目后层层分包导致项目造价抬高、民企拼了劲也拿不到项目只能沦为配角、项目推进受阻反过来阻滞了国家能源局的政策目标。使国家能源局、地方政府、央企、民企四方各自陷入了不同程度的尴尬境地。
那么,整县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这种模式可行吗?其是否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的可能性?
巨大的公共机构市场
以党政机关为代表的公共机构是综合能源服务的一个巨大的目标市场。
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数据,我国公共机构数量约167万家,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场馆等。而其中大部分都需要更先进的 综合能源管理实现进一步的节能减排。
2019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约1.8亿吨标准煤,约占全国总量的3.7%,换算成碳排放量约为3.99亿吨,约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3.5%。
碳中和愿景下,公共机构因其自带的政府机关属性,更应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这也使得公共机构推行综合能源管理更具主动性。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在2021年11月印发的《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国公共机构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有条件的地区2025年前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全国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
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采取多方面举措。方案强调的其中一项措施是,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市场化机制运用,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到2025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00个以上。
宜都的整县模式
当前,宜都市正在努力打造全国首个整县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双碳”示范县市。其具体是怎么做的?
1、前期调研: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历时一个月,全方位走访宜都市174家公共机构,对2021年能耗资源消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核定全市公共机构全年用电量2400万度、用电消费1600万元。
2、合作签约: 携手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网宜昌供电,三方秉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以174家单位2021年能源支出费用为基数,推动“企业赢差价,机构促节能”双赢模式。明确“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绿色出行服务”4个方面合作内容,签署为期8年的托管协议。
3、项目实施: 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服务采取“全周期管理+全过程量化”模式,覆盖能源采购、消费、销售全流程。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组建专业技术团队,提供能源托管、节能改造、能耗分析、能效诊断等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国网宜昌供电开辟配套项目报装“绿色通道”,确保清洁能源及时并网、优先消纳;为节能改造、清洁能源、充电桩等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经测算,2022年宜都市174家公共机构预计可节约用电300万度,节约费用200万元,年节电率达到10%,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299.1吨。
合作三方现已选取宜都市党政综合办公楼等5个公共机构及园区,作为首批能效提升试点单位实施能源托管。目前,其已率先在宜都市政府大楼完成首个项目。
整县模式可推广吗?
宜都正在推进的整县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只是一个样板,在取得成功后,有望在湖北省更多县市推广复制。
传统意义上,公共机构综合能源托管项目一般是单点实施,即单个机构通过招标选择服务商实施项目 。
整县模式与之相比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化零为整,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以下2点:
1、大幅提升项目推进的速度和效率 。传统模式上,能源服务公司需要一家家地去和不同的公共机构谈项目,谈合作。即便是国企的服务商,项目对接也普遍耗时耗力,几个月谈下来一个项目比较普遍,这导致了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浪费。整县模式通过地方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介入,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2、做大项目规模,有望实现更大的投资效益,降低成本 。综合能源托管都需要服务公司承担前期的项目投资,整县模式化零为整,将一个个的小项目打包为一个大项目,对甲方而言有了更大的议价能力,对乙方而言也可带来规模化效益(比如可集中采购设备)实现更低成本的项目开发。
但前有整县光伏项目推进的前车之鉴,整县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吗?
凡事皆有两面性。
从民营企业的角度来看,和整县光伏类似,整县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同样不利于民企获得项目开发权。 整县项目意味着更大的投资、更高的风险,政府方面必然会优选综合实力更强的服务商,特别是国资企业,民企特别是小型民企将因此失去市场竞争力。
从资金角度看,能源托管对资金的要求较高 。以主流的能源费用托管模式为例,服务商需要先行投资建设项目,用能方每年按月以约定的金额支付托管费用。对服务商而言,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控制要求高,需要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运维服务能力。
在整县模式下,如果一个县域只选择一个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则可能将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同一时段多个项目同时建设的人力压力、以及在后续运维阶段的多点运维压力。
这对服务商的资金、人力都是考验。或可能导致服务商分包以转嫁压力,但不同于光伏项目的一点是,能源托管项目的收益是按时间获取的,用能方一般都会考核项目的节能效益,如未达标,将无法全额拿到托管费用。因此,分包项目给不靠谱的分包商,还可能带来收益受损。这使得服务商即便要分包也需谨慎择优。
当然,整县项目也可以分拆给多个服务商以缓解这一问题 。对于其中的资金问题,也可通过多方面调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来缓解。
总之,以辩证的思维来看,整县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模式有利也有弊,理论上来看,其利大于弊,在具体的项目实践中,我们需要多方面采取应对措施,尽可能地趋利避害。如此,才有可能将整县模式在全国各县市推广开来。
毕竟,167万家公共机构的大市场,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如剑在悬,我们需要更加高效地推进公共机构的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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