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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项目要作碳排放评价!全行业进行碳排放管控!
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6-21
锐创能源小编获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20日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 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今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北京 在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评 试行 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
与外省市开展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试点聚焦于“两高”等重点行业不同,北京市 本次试行将涵盖本市大部分行业项目!
全行业碳排放管控是北京市现阶段碳排放管理的重心, 北京已基本疏解此类重点管控行业,经济发展阶段明显区别于其他省市,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现代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主要力量,“两高”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影响不明显,全行业碳排放管控是本市现阶段碳排放管理的重心,因此,本次试行将涵盖本市大部分行业项目,且较外省市仅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类项目纳 入试点范围不同,本市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也纳入了试点。

此前,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等文件也要求,推动评价管理统筹融合,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削减替代、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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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我局草拟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其编制说明(附件2)。
为了体现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征集全市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请您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此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6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pc@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9150383;
4.传真:010-8915059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的通知.doc

附件2: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的通知编制说明.doc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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