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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观察:GB/T 41014-2021《照明系统能效评价》国家标准解读
来源: 锐创能源咨询服务部 时间:2022-05-21

2021年12月31日,GB/T 41014-2021《照明系统能效评价》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2021年第1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制定背景


在当前全球能源短缺的背景下,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焦点。据统计,全球照明用电占到总用电量的20%左右,我国照明用电量约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14%,因此照明一直是国内外节能低碳的重点领域之一。


近年来,高效照明产品在城市道路、公路隧道、公共建筑、室外作业场地等应用场合中快速推广应用,但由于缺乏针对新建、改建照明系统整体能效水平进行科学、合理评价的统一方法,照明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是否合理、系统运行控制是否稳定高效、节能效果是否持续改进等关键因素难以量化。因此亟需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和支撑照明系统能效评价。


二、标准主要内容


GB/T 41014-2021《照明系统能效评价》规定了照明系统能效评价的评价等级和评价程序等相关内容。适用于稳定运行的城市道路、公路隧道、公共建筑、室外作业场地等照明系统能效评价。其他照明系统的能效评价,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照明系统验收评价。


主要内容如下:


(1)标准给出了照明系统能效评价等级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方法。从设备设施、系统设计、节能监测、运行控制、节能改造、管理措施等6个方面对照明系统能效进行评价,并给出定量结果。根据照明系统能效综合评价总得分,将照明系统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最高,为领跑者等级。总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及格,应及时采取节能措施优化改善。


(2)标准给出了照明系统能效评价程序。照明系统能效评价一般分为5个阶段,即确定评价范围、确定评价周期、收集资料、评价实施和编制评价报告。


(3)标准给出了确定照明系统能效评价范围的要求。评价前应明确评价涉及的照明设施清单,确定评价范围,并形成书面记录。评价范围由照明系统运营或管理方、评价机构或人员共同确定。照明系统范围通常包括灯具以及控制管理系统。


(4)标准给出了确定照明系统能效评价周期的要求。评价前应明确评价涉及的时间段(评价周期)。应选择照明系统正常运行的时间段作为评价周期。


(5)标准给出了照明系统能效评价收集资料的要求。开展照明系统能效评价前,评价机构应通过收集文字资料、与项目管理相关人员交谈等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可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基本信息,系统设计资料,项目招投标文件、节能评估等专项报告等。当收集的资料不能充分印证系统运行实际情况时,应进行现场实测。


(6)标准给出了照明系统能效评价实施的要求。照明系统运营或管理方应保证系统运行符合安全、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评价机构或人员应根据标准给出的评分指标体系及赋分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打分,并对各项指标得分求和,得出综合得分定量结果。应通过查阅和核对设计文件、统计报告、原始记录等支持性材料的方式给出评分。也可通过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现场测试等方式收集相关评价信息。


(7)标准给出了照明系统能效评价报告。照明系统能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应编写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价工作过程简述、评价实施团队、评价范围、评价收集到的资料清单、评分表及印证材料的说明、能效等级、节能措施建议、其他附件等。


三、标准实施意义


GB/T 41014-2021《照明系统能效评价》的制定和实施将为照明系统能效评价工作提供了标准化技术支撑,有助于持续提升照明系统能效水平,进一步拉动从照明产品节能向照明系统节能的转变,不断提升照明行业绿色低碳生产水平,深挖高质量发展的潜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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